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明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每月部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1 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1
1 工作表现:(80 分)
1 工作能力:主要指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履职成效等(30 分)
2 创新能力:主要指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具有制造性、前瞻性,有始有终地做好各项工作(10 分)
3 服务态度:主要指能够服务于生产,工作主动负责
(10 分)
4 团结协作:主要指在工作中与同事的协调,与领导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吃苦耐劳,多做奉献
(10 分)
5 执行力:能够顺利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专项任务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于部门下发的各项整改计划能够 跟踪到位,及时考核
(20 分) 1
2 劳动纪律 (出勤、各项活动):(20 分) 1
1 每月的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等)
(20 分) 2 考核方法 每月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 A 级(超过标准或达标/优秀或良好):85-100 分; B 级(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一般):70-84 分; C 级(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60-69 分; D 级(远低于要求标准/差、需改进):59 分以下 每月计算月度总分;达到 A 级根据部门岗位绩效工资的 100%发放,B 级根据95%发放,C 级根据 90%发放,D 级根据 80%发放
3 加分规定 3
1 所负责的工作和活动获公司、集团、市级以上奖励,根据不同级别加 5-10 分/次
2 对部门工作提出创新意见,得到实施,效果良好,5 分/次
3 经经理同意,额外加班,2 分/次
4 减分规定 4
1 工作明显失误,在工作中不按时完成任务,事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