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桩基施工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1
2工程地点:平和县长乐乡联三村
3承包范围: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1
4承包方式:清包工1
5质量标准:合格1
6工期:70天2
工作内容:2
1乙方负责承包机械安装,焊接锤牙,对位,维修保养钻机,冲击成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做好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合同价款:3
1承包方式:包清工一-一综合单价430元/m,桩径:1
2m,按成孔实际孔深计算为准
(如遇到孤石,双方另行协商
2不含施工用电费,机械,材料费
3不包含护壁钢筋材料费,如开钻后现场实际需要由甲方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付款结算方式:4
1乙方施工人员及机具进场后先预支生活材料费
2施工过程按月进度款的90%支付
3本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结清全部工程余款
双方责任:5
1甲方责任5
1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5
2现场免费提供乙方生活用水、用电,堆放场地及乙方工作人员住宿条件;5
3甲方负责桩基进出场的机械费用,包括施工期间负责机械配合乙方移机、清理泥浆池以及泥浆外运
4在钻孔施工期间遇到地质与地勘资料有误差,如遇到孤石而导致偏孔,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及时处理且不影响到施工
5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拦、停电、机械不齐备、混凝土、钢筋笼供应不及时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超过48小时,甲方要负责乙方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