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聘任老师评价方案为激发聘任老师的工作热情,调动她们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我镇教育事业的进展,仔细工作,努力奉献
本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及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合同中的奖励规定及老师工作特点,制定该评价方案
一、师德:10 分
遵守老师职业道德,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由中心小学教学讨论指导中心评议 30%、所任教学校校委会评议 30%及任教学校全体老师评议 40%,根据优秀(10 分)、良好(8 分)、一般(6 分)、差(3 分)等进行量化赋分,得该项成绩
二、出勤:10 分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学校相关规定履行老师义务
按学校考勤实录赋分
旷课一节扣 0
5 分,请假一节扣 0
1分,病假一节扣 0
02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0
05 分,参加镇教研活动,应到未到一次扣 0
2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0
1 分,扣完为止
三、成绩:70 分
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个人业务、教学成绩优良,得到学校、老师、学生、家长认可
个人业务成绩:20 分
任教学校的业务评估总积分乘以 10%;镇教学讨论指导中心评估成绩乘以 10%,两项累加得该项成绩
教学成绩:50 分
所任学科一学年的教学成绩,根据两个学期进行核算,最后累计得该项成绩
每次第一名得 50 分,每下降一个名次减名次分,依次类推,得到该次得分,两次期中、两次期末累加后除以四,得到教学成绩分数
所有任教学科根据此方法计算后除以任教学科数求得
四、奖励分:10 分
参加镇级教学讨论活动,承担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等,一次奖 1 分;保护学生的见义勇为行为,受到表彰的,一次奖励 5 分;积极参加区级的各种竞赛活动,如论文、课件等,获区级二等奖以上,一等奖 2 分,二等奖 1 分,不同项目可累加,但最高不超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