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台制作搭建及维护合同展台制作搭建及维护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承揽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信有用、平等合作的原则,共同制订本合同,当事双方应共同遵守
展会名称: 2025 年展会时间: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参展商名称及展台规格: 本次展台制作搭建、现场服务、撤展最终价格总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B0元整
此价格包括制作费、美工,电工,搭建费,灯箱及纸、展板喷绘,八成新洽谈桌椅,桌花,绿植,车证,施工证,工人保险,(具体数量参照施工图纸),展会开展期间现场的维护及抢修,撤馆费及运输费用
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在合同签定次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支付制作施工费用:元整(大写),即:
00 元整(小写);展台主体结构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制作成品照片或视频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即:
00 元整(小写);搭建完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肆万元整(大写),即:
00 元整(小写),撤展结束经过展馆方和组委会验收合格后,甲方七日内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即:
00 元整(小写); 五、双方约定 1、展场搭建期间,乙方应按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工艺、位置进行施工,并由甲方验收制作搭建质量,若乙方制作搭建质量不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完工时间仍按合同约定,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加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临时变更设计方案、制作材料或设计细节本身有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不可抗力或由于国家法律、结构的调整至使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在不可抗力方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