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台制作搭建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展台的制作、搭建、护展、撤展等工作
第一条:委托制作内容附图纸及图纸编号:( ) 1
参展单位名称: 2
展 会 名 称: 3
展 出 时 间: 4
布 展 地 点: 5
展区 位编号:(附展场平面图) 6
展 场 限 高: 7
设 计 高 度: 8
布 展 时 间: 9
撤 展 时 间:第二条:制作周期 10
制作周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于 年 月日前完成总体的施工
第三条:制作要求 11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制作部分和搭建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若甲方追加项目或变更设计,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可协商解决
以向乙方提交最终签字效果图或施工图为准,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变动
以安全、牢固、符合设计作为制作质量标准,如甲方提供图纸,以图纸注明的质量要求为准
甲方提供图纸如不附合展场要求的,由甲方自负
制作搭建完成品为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及所附图纸规定的内容
甲方中途验收进度质量,乙方应指派项目经理到场积极配合,远程客户,不方便现场验收的,公司可用数码照片按时传送制做过程或启动工厂的视频连接在线查看,保证甲方监控工期进度
第四条:双方责任 17
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不得以任何合同以外的不正当的借口,向甲方追加不相关的费用
乙方应对搭建的展台在展期内负责各方面维护
甲方应在有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所需要的各项文字及图片资料,资料应与合同签定的
图纸相附,超出合同约定,视为增项
乙方不为甲方所提供的展出图片、文字及内容负责
甲方所提供的设计乙方不为设计的知识产权负责
甲方应负责乙方展台搭建所需进场手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