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转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吉林市德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合作事宜签订如下框架协议:一、合作目的由于甲方有劳务务工人员需求,并且乙方有能力在一定区域内招募相关劳务务工人员,故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二、合作方式1、根据甲方的劳动用工需求,乙方负责招募劳动务工人员。2、甲方选择乙方招募的劳务务工人员并有权监督、检查和考核劳务务工人员。三、合作范围本协议仅适用于乙方在山东省范围内招募劳务务工人员,超越该区域的招募行为不适用本协议。 四、合作的注意事项1、甲方在发出劳动用工需求后,即时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具体的用工需求。2、乙方所招募到的劳务务工人员,必须能够通过甲方的考核,达到甲方所要求的技术等级后录用。3、招募期间乙方的行事方式和招募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五、合作期限自 2025 年 6 月起至 2025 年 6 月止。六、合作的解除1、本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申请合法提前撤销合作协议的,本协议自行终止,所签订的附属协议也同时终止。2、本合作协议到期后,自动失效。乙方仍以合作名义行事时,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其它1、本合作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作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作协议不得擅自转借,涂改或复印,否则无效。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吉林市德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