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西关村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宗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西关村私人住宅施施工场地点:砖混结构一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 1100 元
框架结构一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 1280 元
二、承包范围:本宗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施工机械等
三、双方责任:甲方责任及工作:提供施工图,将水、电提供至乙方施工区域,协助乙方进行周边关系的协调,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乙方责任及工作:严格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图纸
如需变更,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重新计算建设费用
四、质量与验收:1
工程建设应当保质保量
经甲方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
经过整改,由乙方承担拆除和施工的费用
乙方应根据标准、法律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五、工程材料:1
钢材:优质钢材;2
水泥:425 号(线交顶)和 325 号(主体、地基、粉墙等);3
沙子:水洗砂;4
石子:采纳沙场石子;5
地板:中档地板;6
门窗:中档门窗;7
电线:采纳 6 个的铝线;六、工程款支付:1
合同签订并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 10 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备料款
2、主体工程竣工后,甲方付给乙方 15 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装饰款(粉刷、水电安装等)10 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4、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