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交底内容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法律规范化管理,落实本工程在施工及验收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公司特以本工程实际情况作如下交底:一、法律、法规首先本人谨代表公司要求在驻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行文规定执行施工作业
二、管理要求1、公司要求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根据设计图纸、施工法律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的使用,根据工程总计划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进度计划,并实行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力度,提高施工质量;2、原材料的进场和使用,原材料必须根据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采购,进场时先检测后使用,不合格产品不投入使用,并及时清退出场,对其它合格产品必须堆放整齐,并设有标识牌,原材料使用应严格根据施工法律规范、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对具有配合比要求的材料,必须提前在市检测中心做好配合比申请要求,出具配合比通知单后应在加工场所明显处悬挂配合比标识牌,方可施工作业,标识牌上应注明每种材料的用量、强度等级、使用部位,无特别情况不得擅自增减材料用量;3、标样室的建立,根据工程规模,建立合理的标样室,标样室内应具有管理制度、空调、湿度计、温度计、水池、制作工具以及登记本,资料员或试件制作员应在各时段记录室内空气的湿度和温度,室内温度应控制在 20±3℃,湿度应控制在 90%以上,制作员在试件上必须刻有制作日期、强度等级和部位,不得用记号笔代写,标样室内不得堆放与试件无关的材料和机具;4、工程资料,工程资料应按施工进度及时收集登记各类技术资料,不提前、不后补、不代签,真实有效的反映工程实质性质量,并协助质量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5、工程质量,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应在每道工序施工作业前、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后分别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复核,(如检查复核模板的支撑、拆模是否符合专项方案及设计要求,钢筋的加工、连接、安装是否符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