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为了指导上海律师从事继承法律服务业务,法律规范律师办理继承案件得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与全国、上海市律师协会制定得律师执业规则,特定制本指引
第 2 条 律师办理继承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得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维护法律得正确实施
第 3 条 律师办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据当事人得委托,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审慎及时地完成委托人交付得各项法律事务
第 4 条 律师承办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得个人隐私,尊重当事人得个人意愿,维护当事人得合法权益
第 5 条 本指引旨在为上海律师办理继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得经验及借鉴,并非强制性或法律规范性得规定,仅供律师在办理继承案件中参考
第二章 律师接待遗嘱咨询第 6 条 律师可以释明得内容6
1 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得含义
遗嘱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得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得方式对其遗产或其她事务所做得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得法律行为
2 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无效得情形
当事人所立遗嘱不能违反法律得强制性规定与社会公序良俗
假如遗嘱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得禁止性规定抵触,或者有指示她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违法情节,遗嘱均无效
3 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涉及处分财产得范围
遗嘱人立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她人所有得财产无效;处分国家禁止公民持有得物品得内容无效
[MS1] [MS1]6
4 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涉及财产内容变化得可能
假如由于遗嘱人生前得行为,使得遗嘱处分得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得,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5 律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遗嘱得形式
遗嘱可以分为 5 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