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室承包合同甲方:山阳县国土资源局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节约经费开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方责任 打印室现有办公座椅、供电设施、打印设备 (电脑 1 台、打印机 1 台、复印机 1 台、速印机 1 台)等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承包期满后归还甲方,并保证所以打印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二、乙方责任1、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打复印文件、资料等原则上交打印室打印,乙方必须根据正常的公文格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所有需打印资料必须由经手人登记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2、乙方必须作好打印室的保密工作,未经同意,机关内部的文件、资料等不得随意向外部发送,也不得用 U 盘或移动硬盘进行拷贝
如在打印室泄密、失密,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应根据局机关上下班时间正常工作,需要加班,应保证随叫随到,不得贻误工作
4、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严格根据打印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负责正常的清洁、保养和维护
其他人员严禁非法操作
5、乙方在承包期间,打印耗材(纸张、硒鼓、墨盒等)及设备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承包期间工资由甲方每月补助 300 元,打印收入由乙方自行开具正式税务票据按季度结算
三、承包期限 暂定 1 年(2025 年 10 月 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止)
四、纸张及价格纸张按市场价格及质量标准自行购置,特别用纸(包括文头纸),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打印规格和价格,规定如下:1、打字:16 开 3 号字(最小值) 3 元/张 A4 3 号字(最小值) 4 元/张 2、速印: 16 开 单面 0
05 元/张 8 开 单面 0
1 分/张 16 开 双面 0
1 分/张 8 开 双面 0
16 分/张A4 单面 0
08 分/张 A4 双面 0
15 分张 3、制版;A4(8 开、16 开等) 2 元/版4、复印: 16 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