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贵方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规避执业风险,提高公司信誉,根据《房地产估价法律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本公司为确保执业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估价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并运作的控制规定和实施办法
控制规定,是指本公司员工必须树立的质量意识和必须把握的原则要求
第三条 本公司质量控制实行质量审核员控制,项目负责人具体控制相结合的控制体系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非独立估价业务,除有特定要求外,均应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全面控制第五条 全面控制,包括质量意识、原则要求、控制程序和操守方法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由质量审核员负责制定、检查和督导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都必须牢固树立“以 质量要求信誉,以信誉要求进展“的质量第一意识,形成”优质为荣,劣次为耻、操守为重“的气氛
第七条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保持执业谨慎态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全面质量控制的原则要求
第八条 质量审核员对项目负责人实行业务培训、跟踪检查、打分评比、内部通报的控制程序,对各项业务实行项目负责人三级复核的控制程序
第九条 全公司执业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和本制度对估价程序、估价方法、估价证据、工作底稿和出具报告等方面的规定要求进行法律规范操作
第十条 为更有效的促进提高员工综合素养和加强全面质量控制,本公司将逐步拟订并完善下列执业法律规范手册:1、员工守则2、执业守则(房地产估价手册、土地估价手册、公司规章分册等)第三章 项目控制第十一条 本公司承接业务,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了解客户基本情况 考虑公司自身 初步评估固有 委托目的,业务范围 能力及独立性要求 控制风险 如承接则签 承接后无法实施程序 业务约定书 应立即解除业务约定书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