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12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我国的国家性质: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常考点)。2.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常考点);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常考点)和主要内容。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2.人民民主专政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地位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作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意 民主具有阶级性。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公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享有的民主,而不是全民享有的民主。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1)广泛性:表现在民主权利的广泛性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2)真实性:既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注意 人民民主≠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是指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其特点在于它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其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包含民主和专政,人民民主是其中的一方面。二、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1.公民的政治权利权利内容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监督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特别提醒】权利≠权力。前者属于法律概念,后者属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