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联合体特性及应对措施近年来,不少中资企业开始选择与外方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资
在联合体中,各方之间通过签订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股权比例、出资义务、联合体公司或项目的管理、决策和运营程序等
对于企业而言,充分认识联合体的特性并制定应对措施,对于管控海外投资风险、维护自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组建联合体的原因一、满足当地法律的强制规定一些国家对外资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有强制性规定
例1:印度尼西亚为保护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对外资企业在政府基础设施领域工程的投资做了相应限制,外资企业只被允许参加基础设施部门建筑价值1000亿印尼盾以上的投标和其他部门采购和服务价值在200亿印尼盾以上的投标
此外,外资如果投资建筑工程行业,其股权比例最高不得超过67%
因此,如果外资企业在印度尼西亚承接项目,必须与当地公司组成联合体
例2:在马来西亚,外国承包商如果要注册成立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得到马来西亚建筑发展局的批准,并获得建筑承包等级证书,且根据该国相关法规的要求,外国独资公司不能获得A级建筑资质,因而不能作为总承包商参与政府1000万马币以上项目的招标
因此外国公司如欲获得A级建筑资质,就必须与当地公司合作
二、满足业主的招标要求有的海外项目,业主会要求投标主体必须有当地公司的参与,或者在评标时给予当地承包商一定比例的优惠
另外,中国承包商在业绩或者资质方面难以满足业主的招标要求时,需要与当地承包商进行联合
通过这一联合,既可以发挥当地承包商整合资源的优势,又可以发挥中国承包商自身在技术、资金方面的优势,可大幅提高中标概率
三、实现商业意义上的共赢在有些情况下,企业为了在追求更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风险分担的目的,也会积极寻找当地合作伙伴
例如,如果企业意欲进入一个新兴市场,通过与当地企业联合,可以利用当地公司熟悉当地事务的优势,帮助自身积累广泛的社会关系,为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