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舞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养,保障公司组织能力和管理、运营能力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教育培训类别第三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为使新进员工迅速熟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法律规范所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通用性培训,指为公司所有已入职员工提供的,为提高共同性技能和素养而设的培训
该类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 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和专业需求,由公司组织培训或外派培训
第六条 更高层次再教育,为取得更高专业资格、职称、学历而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三章 教育培训权责第七条 综合部是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
负责建设培训和员工开发体系,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各类培训资源
第八条 综合部负责开展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通用性培训,以及选择外部教育机构开办相关培训课程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搜集内部对口专业及业务培训相关信息提交综合部统筹安排
第十条 综合部要对培训成绩及记录进行保存,并归入员工档案
第四章 教育培训考核第十一条 受训人员应在完成培训一周内根据受训情况提交《员工培训报告》呈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阅后,交至综合部备案
第十三条 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记入《员工培训记录表》,并计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和调薪参考项目之一
第五章 教育培训管理第十四条 培训计划的订立一、各部门视业务进展需要,结合不同员工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和素养提高的需求,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部门下一年度的专业性培训需求,交综合部
二、公司通用性培训需求由综合部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
三、由综合部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逐步实施
四、各部门如有超出年度专业性培训需求以外的其他培训应提前提交《培训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的实施和管理一、公司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