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程序1
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妥善处理事故,积极实行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
范围 本规定适合于公司一切事故的处理
1 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人员受伤或可能受到损害,迫使原来的行为或状态临时或永久停下来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件
2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公司劳动过程中,或公司安排的外勤事务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1 事故的报告 4
1 首先各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2 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受伤者,并迅速实行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 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人事行政部、安委会及总经理
a、轻伤事故由行政部长、安全主任察看后方能解除现场
b、重伤(1-2 人)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察看现场后方能解除现场
c、重伤 3 人或以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由劳动部门、工会、公安、检察等上级主管部门察看现场
4 根据意外事故大小,决定是否上报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
2 事故调查 4
1 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相应领导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2 一般事故(轻伤或轻微损失事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调查,制定整改及预防措施,并完成《意外事故报告》,交行政部审查,再交管理层审核
3 严重事故(重伤或损失较大的事故),由本部门、行政部及安委会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若发生死亡或特大事故应由劳动部门、社会保险部门及公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 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