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及大堂内部装饰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样板房及大堂内部装饰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开发建设 住宅楼的需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期样板房及 栋 座大堂和样板房所在层的电梯厅内部装饰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样板房及大堂室内装饰及机电安装工程。1.2 工程地点: 市 施工场地内。1.3 工程时间:开始施工的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工程施工天数为 日历天,从接到甲方开工令之日起计。二、工程内容及承包形式:2.1 装饰工程施工内容:根据双方所确认的 样板房及 栋 座大堂和样板房楼所在层的电梯厅装饰工程施工图纸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所包含以及图纸未包含但清单列明的粗细木工、饰面工、砖工、金属工、小五金工、玻璃工等。2.2 机电工程施工内容:根据甲方确认的 样板房装饰工程施工图纸中强电、冷热水、洁具图纸施工以及弱电工程的配合。2.3 其他未尽内容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2.4 管理费:乙方在报价中已经包含了向总承包支付的 %的管理费,管理费在工程款支付至 %时由甲方代扣。2.5 工期:施工中如因不可抗拒力影响工期,报有关部门裁定,经双方确认签字证明后,按实际天数顺延工期。在履约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及设计变更等因素延误工期,乙方必须在发生后 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 个日历天内给予答复。如乙方逾期提出申请,甲方将不予受理。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情况均不予考虑工期顺延。三、 结算方式和工程造价:3.1 承包形式为总价包干,总价包干指在图纸范围内总价包材料费(含损耗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运输费(含二次运输)、保险费、总包配合费、安全费、完工后的垃圾清运费、税金、利润、深化施工图纸、管理费及按规定由乙方支付的一切费用。还包括材料价的涨跌、国家及地区政策的变化等一切风险,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结算时图纸范围内总价不再调整。3.2 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 履约担保金、保修期和付款方式:4.1 履约担保金:工程承包价的 %为履约担保金;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