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的转变监狱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的转变 【内容摘要】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主要承担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的执行。《监狱法》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处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所以,监狱只有将罪犯改造好,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改造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才能更好地实现监狱“惩处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社会功能。新时代新形势下不仅呼唤新的进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2025 年 5 月初,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将监狱体制改革纳入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要求“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在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上加大监管机制改革的工作力度。”这是司法部首次提出“治本安全观”这一概念。 【关键词】治本安全观 人才保障 入监教育 日常管理 一、前言 “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的底线安全观是监狱与监狱警察长期以来不敢动摇也不能动摇的首要意识。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是底线安全观的升级,治本安全观的重点,在于安全,即要保证罪犯在服刑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又要保证刑满释放后,不发生重新犯罪。 二、治本安全观与底线安全观的关系 两者不是替代关系,而是进展关系,治本安全观是在底线安全观已实现的基础上提出,底线安全观是实现治本安全观的前提。“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就是从“压制矛盾”向“消除矛盾”转化。从压制矛盾向消除矛盾转化,就是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三、底线安全观与治本安全观的区别 (一)、底线安全观强调以实现“四无”目标、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为工作重心,更多注重不出安全事故,不被追责。而治本安全观则是在实现“四无”的基础上,治本安全强调的是整体协调进展、长期安全稳定,立足的是服刑人员从“不能跑”“不敢跑”到“不想跑”“不愿跑”,着眼的是服刑人员回归后保持不犯罪,追求的是长期安全、系统安全、整体安全、本质安全。进一步确保监管、教育、心理、卫生等多方面的安全。 (二)、在工作中,底线安全倾向于被动防备和应对,相关管理机制,防范制度有时滞后于事故的发生,往往随着安全事故的发生而逐步完善相关机制,而治本安全更倾向于主动出击确保安全,防患于未然,提前预判风险,提前完善全面的安全体系,同时其本质在于提高服刑人员矫治实效,从其思想源头上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