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揭煤技术安全措施一、概述:根据矿采掘部署的安排,施工至-50m 西翼水平常需揭开九石门
石门标高-50m,距地表深约 230m 左右
进行突出危险鉴定,无突出危险
二、揭煤措施为确保安全揭煤或在暗斜井掘进过程中防止误穿煤层,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㈠安全保障措施1.揭煤领导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监科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2.现场实施组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通风科分管防突的副科长
成员:掘进队、通风科、机电科、瓦斯检查员、抢救队正副队长及技术人员、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安监科安监人员
⑴ 现场实施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 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严格按防突措施执行
⑶ 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 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 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 抢救队正副队长负责揭煤期间的抢救和现场戴机值班工作
⑺ 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 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 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1、探眼掘进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煤层底板真厚 1
5m 处停头,进行掏斜面工作,然后采纳震动炮揭开煤层
在此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按以下施工措施执行
⑴ 从现碛头恢复掘进起,掘至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