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酸凝胶供销协议甲方:李以日乙方:茌平弘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乙方因生产沉淀向白炭黑需要甲方的副产品硅酸凝胶作为原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共同进展的精神,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甲方同意将自产的硅酸长期定向销售给乙方。二、供货质量要求:1、硅胶的含水量不大于 50%2、二氧化硅含量大于 90%3、杂质含量少三、硅酸价格,在达到上述标准的前提下,每吨硅酸供应价格的暂定价为 320 元∕吨(不含税),其中含包装和装车费用,硅酸凝胶的运输及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四、结算方式:乙方先支付保证金壹拾万元,以后按供货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不得拖欠货款。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以上供货价为暂定价,在合作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上下浮动。2、甲方供货质量如达不到乙方要求,其销价应作相应的调动或退货3、合作期内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硅酸产品外销售他人,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的产品(硅酸)拒收。六、未尽事宜双方协议。七、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乙 方:2011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