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体育公园工程监理工作总结一、工程概况:福田区体育公园工程位于滨河路以南、福强路以北、滨河路与福强路交汇处以东,占地面积约 60000 m2,建筑面积约 100000 m2。本工程由福田区政府投资兴建,福田区建筑工务局为建设管理单位,由美国纳德华建筑事务所方案总设计,北京市建筑设计讨论院进行施工图设计,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深圳市九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福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福田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安全监督。福田区体育公园工程是一座大型综合性体育公共建筑,它功能齐全、造型奇异,建筑设计曾获得美国建筑设计大奖,建筑外形美观、新颖,大都呈曲面外形,内部结构复杂,结构形式品种繁多。本工程共分为五段,Ⅰ段为车库,Ⅱ段为 340 座的游泳馆、运动员餐厅及体育综合大楼,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 27 层,总高度 99.62m,Ⅲ 段为连廊和体育商业街,Ⅳ段为 3000 座的体育综合馆,Ⅴ段为运动场及 5000 座看台,其中,Ⅴ段为一期工程,Ⅰ~Ⅳ段为二期工程。本工程设计为一类建筑,耐久年限为一级(100 年以上),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结构抗震设防为 7 度,主体建筑±0.000 绝对标高为 7.52 米。Ⅰ 段:地下一层为平战结合的车库用房,平常为车库,战时为六级二等丙级防化人防掩蔽所。首层为停车场和锅炉房、库房等,局部二层为网球场和贵宾休息室,屋顶为休闲公园。屋顶板结构标高 2.37~15.03 米,网球场结构标高 5.8 米。Ⅱ 段:包括 A、B、C 三大部分,A 部分为-1 层至 26 层的体育综合大楼,作为酒店用房,屋面板结构标高 99.10 米,屋顶机房标高为 103.7 米,屋顶装饰架建筑顶标高为 112.9 米;B 部分为-1 层至 9 层的体育休闲及运动员餐厅用房,屋面结构标高 40.8 米;C 部分为-1 层至 4 层的游泳馆裙房。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1 层至 4 层为设备、功能用房,屋顶为休闲公园,屋顶板结构标高 12.33~20.5 米。游泳馆包括 25×50 米的标准游泳池、儿童泳池和340 座看台。Ⅲ 段:地下一层和首层均为连接Ⅱ段和Ⅳ段、Ⅴ段的体育文化街。三层为架空观光回廊标高为 7.0 米,五层为连接Ⅱ段和Ⅳ段屋顶公园的天桥,标高为 18.85 米。Ⅳ 段:为体育馆,地下一层作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1 至 4 层为竞赛大厅,环三面看台,体育馆大堂、健身房以及各设备、功能房等,体育馆看台有 3000 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