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资格预审的评审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资格预审评审细则,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评审细则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之前,处于保密状态
在资格预审评审细则中,对投标申请人公路施工业绩、拟投入到本工程的关键人员、主要财务指标和履约情况等资格条件,都制定出相应的强制性资格标准;对投标申请人技术能力、施工经验和财务状况制定具体资格评分标准
投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前应对建设单位的评审细则有一定了解,越详细越好,这对投标人编好申请文件具有指导作用
资格评审按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符合性检查,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主要条件是:(一)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完整;(二)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应有效;(三)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等级应与拟承担的工程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四)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五)假如有分包工程,应提交分包人的资信登记、人员和设备资料
投标人编制申请文件必须注意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不能有丝毫遗漏,未全部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第二个阶段是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不同的建设单位制定的强制性资格条件不同,但都大同小异,下面是《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提供的资格标准,供投标人参考
公路工程业绩标准 (建议值) 招标工程 业绩 工程分项 单位数量高速公路(0
6)L,或一级公路(0
道路工程高速公路(按合同段)kmL一级公路(0
6)L,或二级公路(0
一级公路(按合同段)kmL二级公路(0
6)L,或三级公路(0
三级公路(按合同段)kmL三级公路(0
路基工程土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