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沟槽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依据牛头山水库向临海市沿海及椒北供水一期原水工程溪口水库—章安水厂段工程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法律规范编制。1.2 本细则仅适用于牛头山水库向临海市沿海及椒北供水一期原水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管道沟槽开挖的监理控制。1.3 本细则所指管道沟槽开挖工程包括基础开挖、方井预制及安放、方井内外砂卵石回填和土工布铺设以及方井连系梁浇注等。二、开工申请及相关资料的报批2.1 管道沟槽开挖工程开工前 14 天,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施工措施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和平面布置;(2)工艺流程;(3)设备配置;(4)原材料检验、配合比设计;(5)施工管理及人员配置;(6)质量安全保证体系;(7)进度计划。2、测量控制点布设及精度资料3、砼所用砂石、水泥、钢筋试验资料及配合比设计资料4、施工中应遵循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指标5、单元工程划分桩位编号表2.2 分部工程开工 7 天前,承包单位应对轴线、桩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结果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必要时现场监理将督促承包单位与监理一起到现场进行对比检查。2.3 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准备工作进行查验,查验的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设备到位及性能2、试验设备到位及性能,试验室资质及人员组成,岗位证书3、临时设施情况4、原材料质量及数量 三、施工过程监理3.1 施工单位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施工效果达不到设计或法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批准。3.2 基础开挖高程以设计图纸高程为准,并注意预留一定厚度人工清挖,以免扰动槽底基础原状土。3.3 混凝土预制桩应严格遵守设计要求及法律规范进行施工,预制现场有质检和试验人员对施工工艺、质量进行指导和控制,并按法律规范要求制作试块。 3.4 每道工序的检验,都必须依照设计要求在“三检”的基础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认证,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5 管道支墩的浇筑,应依照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要求按设计轴线及桩号严格控制弯点和高程。3.6 承包方必须仔细进行施工过程的记录和原始资料的整理,资料必须及时、真实、齐全,现场监理将在巡视中随时抽检。3.7 供水管道大部系隐蔽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根据规程施工,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跟班指导,监理工程师将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