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合同需方:XXXX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100107086供方:XX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地址:北京合同时间:2010年01月07日、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及交货期如下: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打印机WH-C1台1799.00799.00含税货款合计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玖元整。二、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书面需求对打印机增加特殊功能,需方按提供的附件要求对产品进行验收,供方需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三、货物运输信息:收货单位名称:发货方式:快递收货联系人:邮政编码:收货地址:电话:四、交货时间安排:供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供方附件要求的样机。五、定金支付:需方应在2010年01月08日前支付定金,定金的具体金额为叁仟元正,供方在及时收到需方的定金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执行本合同。此定金在需方提货数量达到500台时从最后一批货款中抵消。六、结款方式:款到发货(即应付款金额为叁仟柒佰玖拾玖元整)Y3799.00元。七、运费承担:供方承担(限大陆)。八、本合同经需、供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解决。十、上述产品保修期为壹年(打印头除外)。十一、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供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需方供方单位名称::XXXX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购经理:XXXX业务电话:0512-68XXXX单位名称:X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XXX室法定代表人:XX销售代表:XX电话:010-51XXXXXX传、8/真:010-XXXXXX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帐号:810022345508091001业务传真:0512-68XXXXX邮编:(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年月至年月,付款方式: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月日合计收取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