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17年12月X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得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法律规范公司得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法律规范公司得财务行为,维护投资者与债权人得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与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下属公司均应遵循本制度得规定
公司投资比例占 50%以上(含5 0%)得控股企业,参照本公司得财务制度,结合各自得经营业务特点制订本公司得财务制度,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 公司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与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
会计年度以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即从 1 月 1 日至1 2 月 31 日;会计月度:1 月份从当月 1 日起至当月 25 日止,2月-1 1月从上月2 6 日起至当月 25 日止,12 月份从上月 2 6日至当月 31 日;季度以每 3 个月为核算期,半年度以每 6 个月为核算期
第四条 会计记帐采纳借贷记帐法,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会计记帐文字使用中文,记帐数字为阿拉伯数字 0,1,2,3,4,5,6,7,8,9
第五条 公司应按规定按期编制财务报告
凡根据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得,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得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各全资、控股公司及对公司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得联营企业得财务报告,也要按上述要求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公司应按规定公告由注册会计师签证得财务报告及必要附注与说明
第六条 公司应对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及其她被公司控制得被投资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但下列子公司可不纳入合并范围:1、已准备关停并转得子公司
2、根据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得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得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