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售货机摆放场地租赁合同书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市场放置自动售货机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自动售货机摆放场地,指定在(17、18 号厅楼梯口,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址)。 2、乙方在甲方指定位置的 17、18 号厅楼梯口(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址)放置 10 台自动售货机,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共 壹年。 2、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同意续约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合作模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每台自动售货机支付甲方场地使用费 300 元/月,10 台每月场地使用费为 3000 元,该费用乙方每月 20 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2、甲方只提供电源的接驳点,自动售货机及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安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负责其人身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险保管等责任。 3、乙方自动售货机运行期间产生的电耗,用电度表计量方式进行结算,计费标准为 1.365 元/度电(含损耗),每月 20 日查表一次,乙方根据实际使用度数支付电费给甲方;乙方逾期交纳电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留置自动售货机冲抵电费。 四、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所收费用为场地使用费,不含乙方人身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险保管等责任。 2、甲方如需调整自动售货机摆放位置的,有权要求乙方 7 日内将自动售货机搬迁至指定位置,所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接受位置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3、如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以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二)乙方权责: 1、乙方自行承担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自行承担因安装自动售货机及配套设施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同意乙方安装,不代表同意对该安装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承担责任。 3、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自动售货机故障或消费者投诉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