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实施措施,结合医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采购、保管、存放的安全性监测: 1.1 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药品采购员严格根据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目录采购,制定采购计划并上报科主任审核,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由药品采购员严格按医院《药品采购制度》计划采购。药品入库前验收员应严格按医院《药品质量验收入库管理制度》认真验收检查药品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供应商、数量等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报采购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必要时应立即退货处理,以保证药库中无假、劣药品。同时核查药品说明书情况,若有修改及时通知临床药学人员,临床药学人员应及时在院内网上发布说明书修改情况。 1.2 特别药品的管理、使用应严格根据医院《特别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性药品、放射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符合管理法律规范,帐物相符,特别药品管理应做到日清月结,库房、药房帐目与实物数量均应一致。由药剂科定期派人抽查临床特别药品管理保存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该部门护士长联系,并督促其改进,情节严重或系普遍性问题时应上报药剂科、医务科、质管科及护理部。 1.3 药品储存管理应严格根据医院《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臵,不同剂型区域或货柜(架)上应悬挂醒目标示。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驰剂及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以及易串味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并在该区域或该药柜(架)醒目位臵贴分类标签,高危药品区用白底红字标明“高危药品”,外用药品区用白底红字标明“外用药”,口服药品区用白底蓝字标明“口服药”,注射药品区用白底蓝字标明“注射药”,对包装相似、药名相似、一品多规等易混淆药物用红底黑字注明“相似”。 1.4 药品效期管理应严格根据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加强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各药房、药库及各科室、病区在摆放药品时,应将效期较近的药品放在易于拿取的外侧。每个月检查所有在库或在架药品的效期,效期在 6 个月内的应贴上标示以提醒药师注意,各科室病区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应提醒护士注意。库房内存货效期在 3-6 个月内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