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程技术讨论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加快创新驱动进展的实施意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工程技术讨论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工程技术讨论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第三条 工程中心是依托有关法人单位组建的具有工程技术开发能力的科研开发实体。第四条 市科技局是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政策制定、宏观指导、整体布局、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估。 第二章 目的、性质、任务第五条 目的:推动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科技创新,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结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逐步形成现代化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进展。 第六条 性质:工程中心是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行业骨干龙头企业或高等院校等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讨论条件,有一支高质素的讨论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讨论开发机构。 第七条 主要任务: (一)针对行业或领域进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在引进技术和自主讨论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将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讨论开发,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并不断推出新产品; (二)接受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讨论、试验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参加引进技术和装备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为企业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四)培育、聚集、输送高层次、高质量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企业和行业提供工程技术培训;(五)掌握行业或领域中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研发和制定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六)参加行业技术进展规划的制定,提供本行业年度技术进展报告;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沟通。第三章 立项申请与审批程序第八条 申请建立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某一技术领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