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与最终用户直接签订〕 _________〔以下简赞许可方〕位于_________,总部设在_________,邮政编码为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位于_________,总部设在_________,邮政编码为_________。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 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_________的计算机系统,一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书所用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 1.1 “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 1.2 “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 1.3 “计算机程序〞是指控制 CPU 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 1.4 “指定 CPU〞是指安装于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10 的 6 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计算机〞〔SuperUnbelivable Computer Model 10 的 6 次方〕及其升级机。 1.5 “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 CPU 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万能〞计算机软件系统中假设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 附件 I,它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局部,所有进一步的说明均定义于附件 I。 1.6 “许可资料〞是指与许可程序有关的任何资料,它由许可方所有并随同许可程序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该资料包括附件 I 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输入形式、用户手册、接口格式及输入/输出格式,上述资料均作为保密内容或许可方的专属产权,交付被许可方使用。 1.7 “许可软件〞是指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1.8 “被授权人员〞是指被许可方的雇员和根据直接或间接与被许可方订立合同为被许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员,其他方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许可方和指定 CPU 的卖主或根据本协议书由被许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许可软件的 CPU 卖主。 1.9 “改良〞是指许可软件的任何修订、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该软件的使用范围、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条 授予使用许可权 2.1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同意接受一个不可转让的非独占的使用许可,准许被授权人员在指定 CPU 上使用该许可软件,上述使用仅限于被许可方内部使用和为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信息效劳。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