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设备采购合同甲方: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南京华德土壤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拟购买以下试验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试验设备及金额: 浙江竞远 YAW-2000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 1 台 7 万元 一台设备共计人民币 7 万元 ( 大写 : 柒万元整 ) 注:该设备为高配,采纳桌式一体油源,进口电机以及进口名牌油泵(主要技术规格及设备图附后)
二、乙方提供得设备(包括零部件)必须就是全新得,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得出厂标准
三、乙方对设备免费进行安装调试,使其投入正常运行
乙方免费对甲方 3-5 名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正确掌握设备使用要求
四、乙方应在交货得同时向甲方交付设备得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相关得资料,甲方将严格根据投标书承诺得内容进行验收
五、售后服务1、乙方对所提供得产品实行 壹 年免费保修
2、所有设备除根据厂家售后服务规定严格执行外,在保修期内凡设备出现故障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可提供备机
3、提供终身技术支持与产品得升级、维修服务
六、交货时间与地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日之内将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得地点,等现场具备条件后 5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使用条件
货物在运送与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得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需积极配合,提供必要得安装条件
七、甲方验收乙方所交得设备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90%货款,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支付
八、违约责任:乙方所交设备得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得,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得一切费用
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付设备得,则按逾期交付处理
乙方逾期交付得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逾期设备款额得0、05%作为赔偿金
乙方逾期 20 天不能交付设备得,按不能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