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融资参加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证分析财政投融资参加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证分析 摘 要:利用财政投融资参加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可以为城镇化建设筹集大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而且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借鉴上海市财政投融资参加城镇化建设的经验,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财政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盘活政府存量资本,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加进来,以保障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动。 关键词:财政投融资;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5)31-0102-03 一、引言 2025 年末,中国共有 657 个设市城市,建制镇的数量增加至 19 683 个,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 51.27%,比 2025 年末提高 1.3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达到 6.9 亿,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成为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1]。已经初步形成了 4 个成熟的城镇群和若干个半成熟城市群的格局,城镇化取得了巨大的成绩[2]。 但是中国旧型城镇化是由赚取土地差价推动的,执行的是以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为主导的投融资模式。根据财政部综合司和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统计,2025 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 2.94 万亿元(有关数据显示合同价款 2.7 万亿元),2025 年全国土地出让合同价款为3.15 万亿元,2025 年达到 2.69 万亿元[3],而 2025 年地方政府负债已达到 10.72 万亿元,2025 年末仅 36 个地方政府本级债务高达3.85 万亿元,债务增长率 12.94%(可测算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为13.87 万亿元),其中 10 个地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的达 188.95%,16 个地区债务率超过 100%,20 个地区偿债率超过 20%[4],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增大,财政潜在风险凸显。 这种靠赚取土地差价、过度依赖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推动了城镇化进程,显然已经不适应新型城镇化进展的要求。据财政部财科所按国际城镇化经验测算,中国新型城镇化将需要地方政府 30 万亿元左右的公共投资规模,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对于债务负担已经很重的地方政府财政来说将更加捉襟见肘,假如仍采纳过去的土地金融模式来筹措城镇化建设资金,将有可能会导致公共债务风险,因此本文从财政投融资角度进行讨论城镇化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运用,笔者先从利用 Aoki 的状态空间模型法建立委托代理模型(张勇等,2025),对利用政府纯粹财政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其效率比较低下,然后借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