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管理费用管理办法2025-09-03 12:52第一条 目的为活化公司资金,防范资金风险,法律规范资金收支运作程序,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达到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资金收支的预算管理、审批及货币资金的实际支付程序和控制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资金结算业务有关的部门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及票据
第三条 资金收支管理资金收支计划编制程序如下:〈一〉销售部门在对国内销售市场进行充分预测的基础上,每月 25 日前提出次月销售回款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进行综合平衡,并同时报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应依据每月的生产经营预算,对于成本费用支出情况,结合销售回款计划,在不能满足项目及成本费用支出时,及时提出资金调配计划
〈三〉各用款部门应根据每月的生产经营预算,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编制支出计划
每月 25 日前将本部门次月付款计划由部门领导、分管副总批准后报财务部门
付款计划必须落实到每个项目和客户,并注明购买品种的规格、数量、单价、产地、用途及支付时间和方式
〈四〉财务部门应在每月 30 日前根据销售回款计划及各部门报送的月度付款计划,结合当月生产经营及估计销售情况,充分与销售、采购及其他用款部门协商,并征求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后,综合平衡,编制出次月资金收支计划经财务部长、分管副总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
〈五〉各部门的付款金额必须严格控制在经总经理审批后的资金收支计划内,不得出现无计划付款或超计划付款情况,由财务部门负责控制
〈六〉有特别情况,确需超计划支付款项的,必须附有总经理特批的书面说明
对常常超计划付款或常常追加、调整计划的,由财务部门平衡考核
〈七〉财务部门应在每月末对当月公司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对资金收支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提出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