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质量意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是公司主管工程质量的职能部门,项目管理部对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巡回检查
第三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常常深化施工现场,大力宣传国家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对项目管理人员及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开展项目部施工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工程质量方面的知识培训
第四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项目部工程质量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协助项目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第二章 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应大力推行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各项目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树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思想
第六条 项目在实施前必须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质量监督机构,并确定各级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 项目施工前必须在 10 天内将项目管理人员名册报项目管理部和办公室备案,公司对其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
第八条 项目管理部必须严格执行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如“技术岗位责任制”、“图纸会审制”、“技术交底制”、“技术复核制”、“技术档案制”、“测量工作复测制”,使技术管理标准化,法律规范化
第九条 项目管理部应加强员工技术培训,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把工程质量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上,做到工序有标准有结论
第十条 项目在实施前要仔细核对设计文件,领悟设计意图,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在施工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内容必须全面详细,并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和被交底的班组长签字
第十一条 项目部对下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