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审批及管理规定 为理顺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权责关系,有效使用资金,特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审批及管理做出如下规定:一、资金的审批权限:1、采购资金的审批权限:(1)、公司一般性的材料采购,由需货单位向物资采购中心报送《采购申请单》,物资采购中心经核实、询价后填具《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合同及业务洽谈卡,经分公司或厂第一责任人签字、采购中心主任(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报财务部主任审核签字同意,董事长审批(或委托人审批)后,出纳才予以办理付款;单笔采购金额在 30000 元以上的还须董事长审批,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办理付款
若董事长外出,由需款单位打电话请示其同意后可先行办款,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2)、公司对外支付单位价值在 10000 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款项,须报董事长批准,财务中心主任审核
10000 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款项,由董事长授权审批,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付款
(3)、标准费用内的办公用品(低耗品)的采购付款:购买时应遵循采购员询价(洽谈卡)→会计核价→采购经理审核→采购员借支、采购→入库验收→填写报帐单(采购经理或授权内勤审核)→财务报帐的程序,以次充好照价赔偿,反对浪费
办公用品原则上应定点采购,签订定点采购合同(附价格表),价格及质量控制按《物资采购中心目标责任书》中相关条款执行
2、标准费用内借支审批权限:(1)、各部门、各科室员工出差或其他因公借款,单笔或累计借支金额在 5000 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财务副总审批,财务部主任审核后才能付款,5000 元以上的必须经董事长审批,财务部主任审核后才能付款
(2)、各科室经理、各车间主任、各部门主任借款,必须经董事长审批,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才能付款
3、标准费用外借支审批权限:(1)、各科室经理、各车间主任、各部门主任超出标准费用外借款,必须由第一责任人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情况,经董事长审批、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