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合同书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签订如下合同:一、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原则,确定乙方从事工作岗位或者从事相对应的工作,同时甲方可根据本店运作情况及工作能力调整其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合同期限和劳动时间1、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实行每天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待工时间不包括在内)的劳动制度
三、技师劳动酬劳1、本店长期实行按劳动取酬多劳多得,不劳(无效益)不获得原则,处理劳动酬劳关系
临时在店子业绩还未达到收支平衡目标时实行保底工资制
其中全能技师为 1800 元/月(含各类社会保险壹佰元),单项技师按其所会项目另定工资,待店子业绩达到收支平衡时则取消保底
2、在拿保底工期间技师必须严格遵守店内规章制度,若未遵守者,或严重违规者将取消保底工资
按实际点数提成发放工资
3、技师每月保险补贴已在提成中包括
四、劳动纪律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员工守则)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告知乙方
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按制度及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的用人标准和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如有下列行为,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1、工作不仔细、不安心、技术不合格、不能适应和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并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 2 次以上(包括 2 次)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较大经营和名誉损害的
乙方同时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严重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
5、因为疾病、伤残等不能从事原项工作的,经甲方协调安排至其他岗位,仍不愿适应新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