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服务协议协议编号: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项目名称:甲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乙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开招标结果,经平等协商, 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项目的软件开发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重要条款:第一条 定义1.1 项目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软件开发的 。1.2 开发软件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的满足甲方需求的计算机程 序及其有关文档。1.3 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 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1.4 资料是指与开发软件相关的软件、工作记录及工程文档。1.5 知识产权指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 专有的权利和利益。1.6 需求变更是指经双方商定后对开发软件或资料所做的需求修改。1.7 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 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 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 所认可的任何信息。1.8 测试是指根据本协议各方约定的方法和标准,对乙方所完毕开发成果的全 部或部分功能及运营状态所做的检测。1.9 上线是指乙方开发的应用软件在甲方的工作环境中正式运营或被甲方用于业务办理。1.10 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 第二条 项目的内容和规定2.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开发 项目软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开发。2.2 软件使用期限:甲方可永久使用该 系统。2.3 软件开发内容:乙方应根据《工作范围说明书》(附件一)的规定,与甲方 共同对业务需求进行辨认,并和业务、技术部门进行确认,最终形成《需求确认书》,并在需求拟定后双方签署《需求评审报告》,作为软件开发依据,乙方开发软件应达成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达成本协议所附《工作范围说明书》(附件一)技术规定。第三条 项目的开发工作3.1 项目期限:项目自启动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毕项目一期系统上线。3.2 项目实行地点:本项目的需求、软件设计、编码、安装调试、用户测试 上线及维护均在甲方现场完毕。3.3 项目联系人:在项目实行工作中双方须拟定项目联系人,代表各方发表的 对项目实行的具体意见,项目联系人的变更应书面告知对方。第四条 项目的测试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