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钢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一、钢结构焊接工程1、 本节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安装中的焊接工程
(Ⅰ)基本项目2、 焊条、焊剂、焊丝和施焊用的保护气体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焊接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和检验出厂合格证、烘焙记录
3、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有取得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和考核日期
4、 承受拉力或压力且要求与母材等强度的焊缝,必须经超声波、X 射线探伤检验,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法律规范和钢结构焊接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探伤报告和 X 射线底片
注:承受拉力且要求与母材等强度的焊缝,即施工法律规范中的一级焊缝;承受压力且要求与母材等强度的焊缝,即施工法律规范中的二级焊缝
5、 焊缝表面严禁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针状气孔和熔合性飞溅等缺陷
同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Ⅱ)基本项目6、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焊波较均匀,明显处的焊渣和飞溅物清除洁净
优良:焊波均匀,明显处的飞溅物清除洁净
检查数量:被抽查的构件中每种焊缝按焊缝数量各抽查 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7、 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8
检查数量:各种焊缝数量各抽查 5%,但均不少于 1 条
长度小于 500mm 的焊缝每条检查 1 处;长度 500-2000mm 的焊缝每条检查 2 处;长度大于 2000mm 的焊缝每条 检查 3 处
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8
7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一 级二级三级1对接焊缝焊缝余高(m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