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技 术 科山西阳泉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 二 0 一 二年 度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辰通煤业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掘进队必须实行分离管理。掘进巷道施工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原则开展探水施工,探水施工结束后必须经过防治水专业及上级领导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移交掘进队进入掘进作业。2、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3、探水队负责人必须仔细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4、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5、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6、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7、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8、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山西盂县辰通煤业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班 次: 时 间 : 年 月 日探 放 水工 作 面 名称探 水 次 数钻孔数量( 个 )123456789101112每孔深度( m )超 前 距 离( m )允许掘进距离( m )存 在 问 题当 班 排 水量 ( m3 )累计排水量( m3 )地 测 科 签字参 加 验 收 其 他 科 室签 字探 水 队 队长 签 字跟 班 矿 领 带 签 字备 注 : 各 签 字 人 员 签 字 时 要 注 明 探 水 是 否 合 格 , 是 否 允 许 采 掘 , 只 有 地 测 科及 相 关 科 室 、 探 水 队 队 长 和 跟 班 矿 领 导 全 部 签 字 允 许 采 掘 , 方 可 进 行 采 掘 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