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发展需要金融创新推动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务院于今年6月最新出台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更细化了政策支持内容和力度
各部委从2011年也相继出台了详细的节能政策,住建部发布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工信部发布了《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交通部发布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这一系列国家政策连续发布的信号充分表明,节能减排,尤其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减排是我国未来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同时也充分表明国家对进一步推进强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决心和力度
前景虽然乐观,但从近年来节能减排的发展历程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减排并未得到发展壮大
究其原因,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中的主体即“节能服务公司”,由于项目资金来源受限导致发展缓慢是主要原因,融资难可以说是节能减排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为破解这个难题,惟一有效的办法就是进一步创新金融模式,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机制作用,以此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难融资的瓶颈,进而促进我国整个节能减排工作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节能减排行业在国家包括财政激励、税收激励、价格奖励和投融资激励等多项政策支持下,正处在起飞状态,在实践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仍然存在一些障碍需要跨越,除了配套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这一主要原因之外,其它还包括:一
由于从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普遍规模较小,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大多需要3年以上才能收回投资,对资金要求大
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通常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因此迫切需要通过融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但由于节能服务公司大多资产规模小,成立时间短,尽管国家一再强调,金融机构要给予小微企业资金支持,但节能服务公司因自身条件不足,尚难以成为传统融资渠道青睐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