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我们郑重承诺:1、保证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卫生等条件和人员健康要求;2、产品生产加工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无标生产,严格遵守食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3、坚决不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回收,非食用及污染的原辅材料加工食品;4、坚决不用未检验检疫的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肉类加工生产食品;5、坚决不用非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6、坚决不销售不合格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二、 质量管理制度1、企业生产加工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食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量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规定要求;2、企业应具备有符合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及辅助设备等资源条件,确保产品质量的加工、贮存等场所;3、生产加工实行法律规范管理法律规范操作,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的关键控制点;4、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应是合格的,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5、产品未经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出厂销售,并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三、 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应由专人负责采购,拟定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2、企业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有存放的库房,存放地应洁净卫生,分类存放并标识;3、原辅材料的采购存放应有保管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4、原材料、辅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必须质量验收,严明企业资质,产品标准,实行 QS 认证的产品,应索取 QS 标志认证书,检验报告,产品标识等;5、原辅材料的进货验收,必须具备进货验收记录,并有验收人员签名;6、原辅材料存放远离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四、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有专人保管,并且在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2、食品企业在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根据生产标准,工艺等要求添加量进行添加,不得人为的加大添加剂使用量;3、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不使用无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使用具有记录保证食品质量安全;4、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确保添加剂使用法律规范、合法;5、食品添加剂存放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原辅材料等混放一起。五、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厂内及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