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交 底提 要:交 底 依 据 监 理 交 底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龙锦新村工程监理组交底依据一、 交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3.国家现行法律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4.勘察、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设计5.施工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二、 监理交底依据相关内容及说明1.《建筑法》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二条: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二条<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四不准”:(1)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得在 工程上使用和安装;(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第三十八条<罚则>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第七十七条3.勘察、设计文件及标准设计 设计文件所引用的标准图集等标准设计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要求现场必须配备并作为开工条件之一。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必须配备相关内容复印件。5.国家现行法律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要求现场必须配备与工程有关的法律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特别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等一标十四规。6.相关合同 <施工合同>(1)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2)质量与检验有关条款是监理监督、检查及验收的直接依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进行工程监督管理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监理委托合同是监理权利、义务的源泉。监理交底龙锦新村住宅工程,建筑总面积为: 15163.00㎡ ,各房号分别为:73#为 2383.70㎡、74#为 2383.70㎡、77#为 2383.70㎡、80#为 2383.70㎡、86#为 2383.70㎡、83#为2383.70㎡。苏州东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计划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