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北六机电工程合同业 主: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 名硕电脑北六厂新建工程之机电工程 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差不多条款和特约条款组成
差不多条款为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权益及义务的一样约定;特约条款则为甲、乙双方依据具体工程需求,专门协商量定之优先效力约定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量定如下条款,并愿互相合作、互守信用,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
差不多条款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 1 条 词语涵义本合同用语除另有明文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涵义:1
社会监理:甲方托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人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人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设计单位:甲方托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差不多条款、特约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运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应依循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讲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书面: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数码等的各种通知、任命、托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电子信件及通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协议条款约定一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和实质阻碍的自然灾难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讲明顺序本合同除差不多条款及特约条款外,尚包含下列附件文件,共同构成甲、乙双方间完整之合意;所有合同文件间应能互相讲明,互为讲明
除双方另有明文约定外,其组成和讲明顺序如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