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计划名称:广园快速路(笔村立交-东莞中堂)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广园快速路(笔村立交—东莞中堂)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广州市广园快速路合同编号:勘察证书等级: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 签订日期:二O一五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制目 录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第二章 勘察合同条款第三章 设计合同条款附件 1、项目廉政合同2、反商业贿赂协议 3、招标补遗书 4、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5、勘察设计费计算表第一章 合 同 协 议 书20 年 月 日,经公开招标,设计人被评定为中标人。现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广园快速路(笔村立交—东莞中堂 ) 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任务,工程地点为广州市广园快速。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费用及支付1.1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万元) (其中设计费¥ 万元,勘察费¥ 万元)。勘察设计费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金额,工程最终造价以广州市财政局的结算评审结果为准。勘察、设计费均按国家进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25 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商定。1.2 费用支付办法: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根据《建设系统关于贯彻市政府〈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城[2001]183 号)中集中支付资金的操作程序及本合同协议书第 1.9 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费用。1.3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 20% 作为定金,计 万 元 (本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1.4 设计人应于每月 20 日前将“勘察设计进度月报表”一式四份报送给发包人。发包人视资金情况按进度的 80%支付勘察设计费,工作完成 100%,设计费在结算前可支付至合同价的 80% (但设计费不超以批复概算建安费及以本合同计费条款核算的设计费与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之和的 80%;如不委托编制施工图预算,则设计费可支付至合同价扣除预算编制费后的 80 %但不超以批复概算建安费及以本合同计费条款核算的设计费 的 80%;勘察费不超以批复概算勘察费及本合同计费条款核算的勘察费的 80%;均含定金)。1.5 设计人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向发包人开具结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