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qfjyo 房地_产行业的会计实务及纳税申报| You have to believe, there is a way
The ancients said:"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trying to enter"
Only when the reluctant step by step to go to it 's time, must be managed 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 Guo Ge Tech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实务及纳税申报 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核算(一) 一、配套设施的种类及其支出归集的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配套设施,能够分为如下两类:一类是开发小区内开发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水塔、锅炉房、居委会、派出所、消防、幼托、自行车棚等;另一类是能有偿转让的都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包括:(1)开发小区内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银行、邮局等;(2)开发小区内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如中小学、文化站、医院等;(3)开发项目外为居民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气的增容增压、交通道路等
这类配套设施,假如没有投资来源,不能有偿转让,也将它归入第一类中,计入房屋开发成本
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都市建设规划中的大型配套设施项目,不得计入商品房成本
因为这些大配套设施,国家有这方面的投资,或是政府投资,或国家拨款给有关部门再由有关部门出资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都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体制,无法保证与都市建设综合开发和谐一致,作为都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者,往往在客观上拿不出资金来,有些能拿的也只是其中专门少的一部分
因此,开发企业也只得将一些不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也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为了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开发建设中各种配套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