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限制渝涪榨菜现货开户网
[摘要]工程承包合同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民事合同的特点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包括变更条款,赋予业主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以便于业主发出变更指示以适应环境变化
但假设这种权利不加以限制,业主可以肆意变更合同,并强制承包商执行且承包商对于所受损失不能请求补偿,那么对于承包商而言未免不公平
本文基于合同同一性理论、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工程管理制度并借鉴美国法院所确立的“重大变更"和“累枳影响"重那么,对工程承包合同变更限制进展解析,希望能减少与变更相关之争议,以期对工程合同管理研究和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工程承包合同;变更;限制一、工程变更与合同变更建立工程是在不断的变动自然环境和商业环境下进展的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相关情事的改变是十分常见
工程变更〔Projectchanges〕是指会造成合同围、工期、费用和工程质量标准改变之相关情事
一般认为工程变更包括五种类型,即合同围变化、异常的地质情况、工期迟延、暂停施工和加速施工等情事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容和主体发生变化
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以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但合同容并没有发生变化
合同容的变更,即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合同的容发生变更
严格区分了合同转让和变更,当事人的变更属于合同转让畴,而合同容的变更属于合同变更
虽然在工程实务中存在有业主将工程工程转让给第三人或因为企业分立或合并所引起合同主体变化的情况,但合同主体变化会涉及变化后的主体,尤其是承包商是否有能力继续施作完成工程,因此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会有工程不得转让或转包的规定,或规定应先经业主同意
基于以上两点原因,一般不将合同主体变更视为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的围
由于工程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常常出现工程变更和影响交易根底之情事,需要变更合同容,因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