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风险控制存在风险相关法规防范措施一、签约之前的法律风险:1、劳动合同无效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 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入职之前,公司都应该首先核实其身份信息,并保留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约定预留下固定的通讯地址(在正式签署劳动合同后,单位亦应注意与员工约定好相关固定通讯地址的确定),防止出现纠纷时员工拒签收入一些法律文件
2、用工时存在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普通员工入职要求提供离职证明;2、 可要高管职位入职时提供的离职证明内包涵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的条款式,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
二、签约控制中的法律风险: 1、不定立用工合同产生的赔偿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清理员工合同,表册清楚签订年限及次数2、 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3、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在 一个月内订立合同;4、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 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担法律风险5、 续签工作必须在原合同到期前以下时间完成 :高 层 : 3 个 月 ; 中 层 , 财务:2 个月;一般员工:1 个月2、解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