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用印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用印制度,保护公司的用印安全,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公章的保管:行政总裁为第一顺位保管人,副总经理顺位保管人。一般情况下由行政总裁保管,但遇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的情况,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如出差期间有文件需要用印),交由副总经理暂行保管。出差返回后,应重新交还至行政总裁保管。第三条 公章使用的申请:如需使用,申请人应发邮件给保管人,列明有关事项(详见附件一《公章用印申请表》)。第四条 公章的使用:保管人根据事实情况判定是否批准用印;如批准,应回复申请人的申请邮件,在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上盖章,并在《公章用印申请表》的“用印批准人”一栏签字。第五条《公章用印申请表》的存档:由行政人员负责记录、复核、保管等。第六条 本制度由管理委员会解释及不时修订。附件《公章用印申请表》用印申请人用印文件用印事由用印个数用印批准人用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