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山西农科院科研管理办法院级科研项目治理方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大对农科院院级科研项目的治理,使科研项目治理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提升全院的科学讨论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形,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院级科研项目以应用型讨论为重点,目的是推动我省农业进步,保证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增收,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为我省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与当地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相结合,提升我院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第三条 院级科研项目鼓舞协作攻关和合作讨论
重点支持所际联合和学科联合进行协作攻关,形成团队优势,促进我院科研健康进展
第二章 组织治理第四条 院级科研项目由科研处统一治理
要紧包括:育种工程、重点攻关项目、应用技术讨论、产品研发、专利创新、博士基金等
治理内容要紧包括:项目的选题立项,跟踪检查、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及科研档案治理等
第三章 调研选题第五条 院级科研项目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产业需求、农民需求和我省及区域重大农业科技咨询题,以生产实际需求作为科研创新的要紧选题依据,以解决生产实际咨询题作为科研创新的评判导向;构建课题来源于实践,成果应用于生产的机制;鼓舞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推广在大田中
第六条 项目来源于我院科技人员深化农村、农户、农业第一线,向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涉农企业、农业技术人员等征集的农业技术需求
第七条 科技人员要根据农业第一线技术需求,结合自己的讨论学科和方向,提出今后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实际咨询题的讨论方向、讨论内容、关键技术等项目
各单位将征集到的农业技术需求项目汇总后报科研处,科研处根据学科进行分类汇总
第八条 科研处根据立项目标,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的项目进行提炼,根据专家提炼意见分学科建立项目库
第九条 提炼项目的专家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农村政策水平和农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