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甲方: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位于荔城区拱辰办幸福路南侧、北大路北侧相邻两地块联合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甲方用地位于拱辰办北大路以北、护城河以东,用地面积 23678.19 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 3.85 ,计容建筑面积 91252.77 平方米。乙方用地位于拱辰办幸福路以南护城河以东,用地面积 3810.392 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 1.77 ,计容建筑面积为 6734.3 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莆国用(1999 )第 Y9900425 号。 第二条 联合开发项目概况 拟联合共建 XXⅡ 期 2# 、 3# 、 4# 、 5# 楼 工程,共计占地 27488.5 8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35710.72 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为 36678.32 平方米。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提供上述用地、分别按所占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审批机关批准为准)承担相应的建设资金,建设资金按开发进度分别支付。 2.项目工程中乙方分得建筑 6734.3 平方米,其中底层商业为 1128.5 平方米,位于项目 2#楼 1 至 6 层,地下室车位由乙方所占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其余建筑面积归甲方,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详见面积清单)。 3.建设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开发项目用地的办理项目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包括地上、地下部分)按各自所占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各方取得土地所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在总投资内。第四条 双方责任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负责按约定时间对整个地块的规划、设计及建设。2、 甲方保证土地权属合法,且不得再对地块做任何其他处理,负责及时交付土地,并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3、按时支付建设资金。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地块规划设计所需一切资料,并给予甲方必要协助。2、委托甲方规划设计并建设,乙方保证土地权属合法,不得再对地块做任何其他处理,并负责及时交付土地,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3、按时支付建设资金。 第五条 工程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并由甲方具体负责、协调项目的工程管理、项目进展、验收等工作。第六条 销售及财务管理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并按各自分得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