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 年 12 月 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 年 12 月 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 1988 年 4 月 1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 年 3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 年 3 月 1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 2025 年 3 月 14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
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制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 0 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
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