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项目部施工管段工程情况,制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a) 加强机动车辆的管理,建立机动车辆台账,做好机动车辆的保养、检修情况的记录,确保机动车辆在安全状况下行驶。严禁机动车辆带病行驶;b)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视力良好,听力正常,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方可准许上岗驾驶机动车辆;c)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但不是专职司机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辆。特别情况经分部领导同意的人员可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均由本人承担;d) 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貌驾驶。精力集中,保持适当的驾驶速度,不开野蛮车,不抢道行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道路不熟悉或视线不好地段要减速行驶;e) 加强驾驶人员的教育工作,组织驾驶人员进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注意身体的保养调节,睡眠充足,不得疲劳、酒后驾驶;f) 分部要加强车辆的管理,分部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要常常检查、监督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保养维修。2. 施工道路(便道及正式公路)管理a) 在便道边施工,边通车地段的两端及中途出入口处,应设专职人员指挥交通;b) 在便道及正式公路进便道的路段应竖立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应鲜亮、醒目。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标志;c) 应设置专职的养护人员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的保养。气温高的晴天要定期对便道进行洒水,防止车辆行驶时的灰尘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d) 施工便道应在一定的路段设置车辆会让处。在工程进度加快,交通量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e) 施工便道在通过居民区或公共场所附近时,应设置牢固的护栏,夜间应设置照明登和警示红灯;f) 在建施工便桥时,应考虑当地群众的过往方便。便桥两侧设置有 1.1m高护栏(用红白相间标记),并竖立限吨限速标志,竖立上桥须知牌。夜间应在便桥两头悬挂红色警示灯;